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二(2月11日)通报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受贿案进展,表示经最高检指定,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近日已向芜湖市中级法院对刘志强提起公诉。
据新华社、中新社等报道,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,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,青海省副省长、省公安厅厅长,司法部中共党组成员、副部长,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,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应以受贿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。
61岁的刘志强去年4月被官方通报落马,同年10月再被通报开除中共党籍。
刘志强被指公器私用,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项目承揽、业务推广、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在中共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,刘志强还被指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”“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”等。
公开资料显示,刘志强是山东鄄城人,毕业于国际政治学院英语系英语专业。与原司法部长傅政华一样,刘志强任职历经公安、司法两个系统,曾在公安部工作长达近30年。
刘志强1984年加入公安部外事局,从干部做起,2004年官至局长;2005年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。
2012年6月他空降地方,接替已赴重庆担任副市长、公安局长的何挺,出任青海副省长、省公安厅长。何挺后于2017年6月被免职、10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和行政撤职。
在刘志强落马前,已有数名曾与他在青海政法系统共事的同事和下属被查,包括曾任省公安副厅长的白世德、陆元庆和任三动;曾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长的王福海、任副总队长的赵承敏等。
刘志强2016年1月奉调回北京,出任副司法部长,至去年6月到龄退休。
担任副司法部长期间,刘志强先后历经五任司法部长,其中吴爱英、傅政华、唐一军三位上司先后落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