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网民上周发布影片,揭发山西临汾古县一招待所在户外显示屏播放盗摄的电影《哪吒2》。招待所经营者回应称,未意识到盗摄行为涉及侵犯版权,目前已停止播放。

据极目新闻星期天(2月16日)报道,影片发布者上星期五(14日)发现招待所外部显示屏播放还在影院上映的《哪吒2》。该网民认为影片应是盗摄,觉得气愤,随即拍下将消息发布网上。

该网民拍摄视频显示,招待所外部显示屏在播放《哪吒2》,但影像比较模糊,似是以手机镜头拍摄。

涉事招待所经营者回应称,播放的片段为此前在影院拍摄,播放本意是为宣传电影,未意识到盗摄行为涉及侵犯版权。后经人提醒后意识到侵权问题,目前已停止播放。
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,此举明显侵犯影片方的著作权,涉事招待所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
赵良善指出,若情节严重,则触犯《中国刑法》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,处三年以上、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,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!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,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