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香港综合讯)香港政府建议修订《职工会条例》,以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完善职工会的规管制度,计划4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。
综合香港电台与《星岛日报》报道,香港劳工及福利局星期三(2月19日)向立法会提交修订建议,当中提出赋权职工会登记局局长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需要,拒绝职工会的新登记或合并申请,以及加强登记局局长规管及调查职工会的法定权力。
修例也提出多项对职工会的规管,包括为防范境外势力及组织的不当干预,职工会接受境外势力提供的资金前,需要向登记局局长申报,说明资金来源及用途等,经批准后才可接受,并要保存独立及详细帐目。
即使获批,境外组织提供的资金也将被禁止用于包括区议会、立法会、选举委员会及行政长官选举中。
香港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将于下周一(24日)讨论修例建议。
香港职工会登记局局长毕咏彤说,修例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,登记局局长执行时会审视所有因素,也非一人就能决定拒绝职工会新登记或合并申请;决定也涉及保安局、律政司等,裁决仍可面对司法复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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